浙经院团〔2018〕16号
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干部、干事的通知
校团委、学生会、校社联:
我校广大学生干部、干事积极投身到校园文化和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,服务广大同学,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经研究决定,校团委拟对2017-2018年度在各团学组织中工作实绩突出、思想作风过硬、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、干事进行表彰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(一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范围为2017-2018年担任校团委、学生会、社联的学生干部。
(二)“优秀学生干事”的评选范围为2017-2018年担任校团委、学生会、社联的干事。
(三)优秀学生干部、干事的评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30%和干事总数的30%。
二、评选时间
2018年10月18日-2018年10月28日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政治觉悟高,有较强的政治原则。
2、积极要求进步,带领组织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作出贡献,集体荣誉感强,有较强的模范作用。
3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考试成绩每门在60分以上,考查课为良好及良好以上,德育考核为良好及以上者,班级综合排名50%以上。
4、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作风正派,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。
5、注重自身文明修养,尊敬师长,艰苦朴素,情趣高雅。
6、参照学校文明寝室有关规定,如在文明寝室建设中表现不佳者取消评选资格。(所在寝室卫生基础评定无不及格)
(二)优秀学生干事评选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政治觉悟高,有较强的政治原则。
2、积极要求进步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作出贡献,集体荣誉感强,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。
3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考试成绩每门在60分以上,考查课为良好及良好以上,德育考核为良好及以上者,班级综合排名50%以上。
4、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作风正派。
5、注重自身文明修养,尊敬师长,艰苦朴素,情趣高雅。
6、参照学校文明寝室有关规定,如在文明寝室建设中表现不佳者取消评选资格。(所在寝室卫生基础评定无不及格)
四、评选要求
(一)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者均须填写“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”或“优秀学生干事申请表”(见附录),须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(包括对部门的贡献)一份。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评比资格。
(三)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采用电子版(A4版面,四号仿宋体),须上交打印件。
(四)“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”,“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表”,先进事迹,成绩单(标注出自己成绩),获奖证书,志愿者活动,素质分(标注出自己成绩),德育表(标注出自己成绩),电子稿和纸质稿都需要上交。
(五)申请表上的班主任意见,二级学院辅导员意见,公寓辅导员意见,二级学院团总支意见,都需要自己找老师签名或盖章。
(六)各组织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校团委,逾期将作为放弃处理。 纸质申请表交至校团委考核办干春波处,电子申请表发送至953184427@qq.com
联系人: 团委老师 赵冉86928220;
团委考核办主任 代奎奎:13221000919
五、表格填写注意事项
(一)二级学院包括财会金融学院,文化艺术学院,商贸流通学院,数字信息技术学院,管理技术学院,汽车技术学院,物流技术学院,梦想创业学院。
(二)德育考核,成绩和素质分为一学年的成绩,即两学期。
附件1: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
附件2: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表
共青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8年10月18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