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团总支、社区团工委、团支部:
一年来,我校各级团组织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,扎扎实实做贡献,勤勤恳恳创业绩,发挥共青团团结青年、引领青年、服务青年的组织优势,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,在思想政治建设、组织团建、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和学生社团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。其间,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。为弘扬正气,激励先进,深化正面教育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共青团系统开展评优工作,并在今年“五四”期间集中评选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步骤
1.各团总支、团支部接到通知后,要认真总结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,召开团总支、团支部会议并布置评比工作,使每个团员明确评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,熟悉评比的条件和要求。
2.各团总支、团支部根据对照条件和比例评选出“最优共青团员”、“最美团干标兵”,充分听取广大团员意见,并在分院公示后将名单报送至校团委。
3.二级团总支根据文件相关要求,在各团支部上交《团支部工作情况表》基础上,各自开展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的评比活动,按照分配名额,在分院公示后将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名单报送至校团委。
4.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从“优秀团支部”中进现场评比后择优选出,在具备“优秀团支部”评比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具备团支部班子建设好、凝聚力强、有团的活动阵地、组织制度健全有效、活动丰富多彩且富有创意,在全校团支部中具有很好的影响等条件。
5.“最优共青团员”、“最美团干标兵”、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推荐名单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核后报团委审批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。
2.“最优共青团员”评选比例,以团总支为单位,总数不超过团员数的5%;“最美团干标兵”的评选比例,以总支为单位不超过团员数的3%; “优秀团支部”的评选比例,不超过团总支所属支部数的10%。 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的评选比例,不超过团总支所属支部数的5%。“优秀团支部”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采取各系团总支推荐,团委审核的办法产生。(评选条件、名额分配请见附件)
3.各类先进申报者均须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两份,同时“最优共青团员”、“最美团干标兵”须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;“优秀团支部”须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;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须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。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需制作展板(展板模板另行通知),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表彰资格。
4.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采用电子版(A4版面,四号仿宋体);须交纸质版。
三、评选时间
1.3月27日,校团委发布文件
2.3月27日-4月7日,各团总支布置相关工作,各团支部总结工作,召开支部大会,并将初选名单报送团总支;
2.4月7-4月20日,各团总支组织“五四团总支”、“优秀团支部”评比
3.4月21日前,各团总支将审核后的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团委;
4.“五四”期间,举行学校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团支部”巡回展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,加强领导,严格把关,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评选质量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,综合考察评选对象条件,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。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,各类先进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及团支部的充分酝酿,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,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,并上报上级团总支审核。
2.加大宣传力度,寓教于评,以评促建。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,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。同时要通过评比,督促各级团组织查缺补漏,及时整改,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。
3.各二级学院部务必于4月21日前将申报先进的材料和展板设计稿(优秀团支部、五四红旗团支部)送校团委,电子版发送至:邮箱:zjytw2013@qq.com逾期将作为放弃处理。
联系人:校团委老师:王芳芳(86928221);
赵冉(86928220);
团委考核办主任:张宸浩(18969090181);
团委考核办副主任:尹昕玥(15857103474);
附件:
1.最优共青团员、最美团干标兵、优秀团支部、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
2.“优秀团支部”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名额分配表
3.最优共青团员申报表
4.最美团干标兵申报表
5.优秀团支部申报表
6.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
7.团支部工作情况表
8.汇总表
共青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7年3月27日